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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制度

【来源:临潭编办 | 发布日期:2013-07-31 】 【选择字号:

县编委办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是指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内生活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参加支部的党员大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等。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严格县编委办支部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不断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的自觉性;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应每月召开一次;

(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会前要有准备,会议主题突出,每次会议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县编委办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主要是:

1、党的组织生活会。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总结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党员学习文件,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党内矛盾,分清原则是非,进行自我教育,发扬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党的组织生活会内容要紧紧围绕新时期党的总任务,密切结合机构编制管理问题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讨论如何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怎样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怎样坚持党性原则等等。组织生活会的方式要生动活泼,讲求实效。

2、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指为了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解决自我矛盾,提高领导班子战斗力,由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会议。主要内容是检查领导班子和个人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在工作、思想、学习、生活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既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前要由支部办事机构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达给本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做好记录,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附上民主生活会记录。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经强调思想性和原则性,以达到交流思想,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